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质促会组织架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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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开发区质量发展促进会组织架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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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

(一)制定和修改章程;

(二)决定本会的工作目标和发展规划;

(三)制定和修改理事、监事、本会负责人产生办法;

(四)选举和罢免会长、副会长、理事、监事;

(五)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;

(六)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;

(七)审议监事会的工作报告;

(八)决定名称变更事宜;

(九)决定终止事宜;

(十)决定其他重大事宜。


理事会的职权

(一)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;

(二)决定名誉职务人选;

(三)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,负责换届选举工作;

(四)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;

(五)决定设立、变更和终止分支机构、办事机构和其他所属机构;

(六)领导本会各所属机构开展工作;

(七)审议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;

(八)审议年度财务预算、决算;

(九)制定重要的管理制度;

(十)决定本会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;

(十一)决定其他重大事项。


监事会的职权

(一)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;

(二)监督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选举、罢免;监督理事会履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;

(三)检查本会财务和会计资料,向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、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;

(四)列席理事会会议,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;

(五)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。当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等开展业务活动损害本会利益时,要求其予以纠正,必要时向会员代表大会或政府相关部门报告。


秘书处

秘书处是本会的日常办事机构,负责做好部门管理,主持开展本会的各项日常工作。

各部门部长,由副秘书长、副会长或聘任人员担任,围绕部门定位开展各项工作。